甲方以风险率来计算乙方期货交易的风险。 风险率的计算方法为: 风险率=客户权益/交易
保证金
х 100 %,其中:客户权益=结算准备金+交易保证金。
结算准备金是指乙方为了维持正常的交易结算在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专用客户保证金帐户中预先准
备的
资金,是未被占用的保证金。
交易保证金是指乙方在甲方为乙方提供的专用客户资金帐户中确保合约履行的资金,是已被合约
占用
的保证金。
乙方因交易亏损或者其他原因,使其资金帐户中风险率< l00 %时, 甲方将按照《期货经纪合
同》约定的方式向乙方发出追加保证金的通知及强行平仓的通知。 乙方应当在通知要求的时间内及
时追
加保证金或者采取减仓措施。否则,甲方有权在不另行通知乙方的情况下,对乙方的部分或者
全部未
平仓合约强行平仓,直至乙方的风险率≥ 100 %。乙方应承担强行平仓的手续费及由此发生
的损失
。乙方追加资金在途(即未到甲方指定帐户)或乙方资金来源未确定合法性的,该追加资金
无效,甲
方不予认可。由此产生的一切损失,均由乙方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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