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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通期货经纪有限公司网上开户流程说明:
■ 客户类型及开户所需证件
自然人:
1、本人的身份证 2、指定下单人的身份证 3、资金调拨人的身份证
法人:
1、法人单位有效期内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正本)》
2、税务登记证
3、银行开户许可证或银行开户证明
4、开户授权人、法定代表人、指令下单人、资金调拨人、结算单确认人的有效身份证
注:以上法人提供的复印件需加盖公章(红章)
■ 开户条件(有下列情况之一,不得成为期货经纪公司客户)
1、无民事行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的自然人;
2、期货监管部门、期货交易所的工作人员;
3、本公司职工及其配偶、直系亲属;
4、期货市场禁止进入者;
5、金融机构、事业单位和国家机关;
6、未能提供法定代表人签署的批准文件的国有企业或者国有资产占控股地位或主导地位的企业
7、单位委托开户未能提供委托授权文件的;
8、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情况;
■ 开户时间和地点
可选择任何交易时间到大通期货公司办理,外地客户可致电本公司交易部采取邮寄开户的方式。
交易部电话:0451—86230456 0451-86238177
■ 签署《期货经纪合同》合同一式两份,合同内容包括以下部分:
1.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
2.期货电子化交易风险说明书
3.客户声明、客户须知
4.期货经纪合同
5.交易结算结果通知方式的补充合同
*特别提示:在开户市之前请认真阅读期货交易风险说明书,无异议后在《开户合同》上签字。合同文件请务必用黑色碳素笔填写;合同文件须客户本人填写(签字留样字迹必须统一,且和身份证上字体一致),如果资金调拨人和指令下达人不同于开户人,签字处应分别留其本人亲笔签字。
■ 资金帐号及密码
客户开户后,公司给出资金帐号和相关密码,该帐号是唯一的,帐号和密码都用于本帐户的资金存取、交易委托及网上帐单查询,客户应妥善保管并及时修改密码。
■ 申请编码
客户在获得大通期货的资金帐户后,由大通期货代为客户申请客户的交易编码,编码申请获得交易所批复后方可进行交易。
■ 入 金
根据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期货公司的客户保证金必须进行封闭运行,保证金只能存入以下国内的五家银行(交行、工行、中行、建行、农行)。根据中国证监会规定,公司不接受客户以现金方式存取资金,客户办理出入金时通过其指定银行结算账户与期货公司在同一结算银行开设的期货保证金账户以同行转帐的形式办理。入金可采用电汇、汇票、支票等方式。电汇、汇票、支票须以资金到大通期货公司帐户方视为到帐 。 一、
时间
公司每日办理出、入金时间为每个交易日的9:00---15:00( 节假日除外 )
二、
入金方式及注意事项
1、入金方式包括银期转帐、电汇、支票、汇票、本票等多种银行资金划转方式。
2、异地客户以电汇方式入金的,资金汇款人一定要与在我公司的期货帐户户名一致,并在汇款用途上注明 “*** 的期货保证金 ”。汇款后请将银行回单传真至财务部( 传真 0451-86230471),我公司在查询资金到帐后为客户办理入金。( *** 为客户姓名或企业名称)
3、同城客户,我们建议客户采用我公司已开通的建行银期转帐系统 (只限个人客户)。
我公司为客户办理入金的确认依据:有银行单据证明客户资金已到我公司开户银行帐户为准。
*特别提示 :请客户在银行汇款单上汇款用途处注明 “*** 的期货保证金 ” 。
■ 出 金
1 、客户出金,可以采用银期转帐方式或者在规定的时间里由本人携带身份证到公司亲自办理。
2 、客户撤户提款,需将最后一日交易日报原件签署确认完毕,填写销户确认书,原件传递至我公司结算部经审核后,方可办理出金手续。
3 、异地客户提款
1 )自然人客户:客户填写《提取保证金委托书》,预留印鉴要与签署的附加协议中留存印鉴相一致,然后传真至我公司结算部。 业务部门办完提款手续后,由财务部将资金通过网上银行划转到客户约定银行帐户。(提款单原件事后应尽快邮寄给本公司财务部)
2 )法人客户:客户填写《提取保证金委托书》,预留印鉴要与签署的附加协议中留存印鉴相一致,然后传真至我公司结算部。 业务部门办完提款手续后,由财务部将资金通过网上银行划转到客户约定银行帐户。(提款单原件事后应尽快邮寄给本公司)
*特别提示: 为保证客户出金的资金安全,我们建议同城客户采用银期转帐形式,异地客户采用向我公司指定出金银行帐号的形式办理。为保证客户资金快速到帐,我们建议客户采用同行的方式进行资金划转。
■ 银期转帐 : 详情请查看 银期转帐 栏目
■ 交易 : 详情请查看 交易软件使用手册 栏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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